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通风系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示内容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告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1: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通风系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纸质报告表查阅方式:通过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沈 毅
联系方式:1556067057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大雁镇雁北区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厂址周边10.0km范围内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尽量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在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下,不会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公开,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30日
附件1: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通风系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