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盘山电厂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我单位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同步开展了公众参与,针对一次公示、二次公示期间公示信息不够准确、全面的问题,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补充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公众参与充分有效。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国华盘山电厂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
注:一次公示、二次公示信息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中项目名称采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名称,为“国华盘山电厂机组创新升级改造及延寿项目”,其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名称与备案一致,为”国华盘山电厂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上述名称为同一项目。
最终项目名称以本次公示建设项目名称为准。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国华盘山电厂已征地范围内
3、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电厂现有装机规模为 2×530MW 超临界中间再热燃煤机组,配套锅炉为2×1650t/h 超临界直流锅炉,年发电量 6.0×105 万 kWh。经后期环保改造,现为封闭煤场,锅炉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双层双室六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低氮燃烧器+SCR 脱硝系统脱硝”,两炉合用一座高 240m 烟囱。污染物排放满足现行排放标准要求,现有工程无环境问题。
4、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盘山电厂2×530MW超临界燃煤机组进行等容量超超临界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通过对锅炉、汽轮机及发电机三大主机及辅助系统改造,实现老旧机组跨代升级。本次创新升级改造后主机参数提升;供电煤耗、水耗降低;碳排放量、大气污染物、废污水排放量均有所下降。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为技改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清洁生产可提升至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并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较现状大幅下降,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防控水平。综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详见附件1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至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查阅纸质报告,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邮寄,联系方式请见第五条。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团体和个人以及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团体和个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2
注:公众可自行下载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以发送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及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联系方式请见第五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有效联系方式、常住地址、单位名称、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直接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西
联系电话:15522296072(刘工)
传真号码:022-8270507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4号
联系电话:18301333837(董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10日
在上述期限内,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信函已寄件时间为准)。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